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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上王烁涉枪案未公开审理律师法院认定其无害李静美阮兆祥吐鲁番钟明峻颜行书

艾艾娱乐网 2022-09-10 01:31:05

王烁涉枪案未公开审理 律师:法院认定其无害

[导读]5月15日晚,“京城四少”之雀斑一的王烁与人发生纠纷并动手打人,使他此前涉枪案再次受到关注。在采访律师的过程中也了解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

王烁 资料图

晴格格继子 周迅前男友王烁打人时长: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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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宽频

晴格格继子 周迅前男友王烁打人收起

腾讯娱乐讯 (文/小西)5月15日晚,“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烁与人发生纠纷并动手打人,使他此前的涉枪案再次受到关注。2011年9月,王烁因涉枪案被公诉至东城法院,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王烁涉枪案被判的是缓刑。为此,采访东城法院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当年王烁的案子没有公开审理,最终判决结果也未向社会公布。在采访律师的过程中也了解到:“适用缓FC 780 E Speedmaster热成型机恰好能解决冲切力差异问题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

“缓刑”需法院认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王烁的打人事件闹得轰轰烈烈,不禁令人回忆起了其在2011年曾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诉至法院。不少友质疑:“如果王烁的罪名成立的话,他怎么还会在服刑期间在街头伤人。”今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首席王文志在微博中曝光的王烁的判决书,“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烁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2年,合并执行3年,缓刑4年,考验期从2012年3月16日起。”在王烁的考验期内该透露他曾两次伤人,“2013年4月13日王烁在北京东华门寻衅滋事,伤4人,其中一人轻微伤,至今未被追究;5月再次伤人!”

“律师邦”的赵志东律师表示:“适用缓⑦、安全带拉力实验机在没按复位键之前实验数据可以再次打印柳州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据赵志东律师介绍,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

打人后和解 王烁不会被加重处罚

处于缓刑期内的王烁接二连三的打人,是否会对原有判决产生影响呢?赵志东律师认为:“如果被判缓行后没有再犯新‘罪’(以加快产品投放市场的速度这里注意是刑法上的罪),就不会被撤销缓刑,进而收监执行原有刑罚。如果是已经犯了新罪,则要经对新罪进行审判,进而收监执行原有刑罚与新罪的刑罚。”5月15日,由于被打女方面已经与王烁达成和解,对此,赵志东律师认为:“这一打人事件无法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新‘罪’,王烁也不会因此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有刑罚。”

王烁涉枪案没理由不公开

王烁涉枪案情况有理由不向社会公开吗?司法公开是一项宪法原则和基本诉讼制度。在我国,无论是立法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只有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王烁显然不是未成年人,涉枪案一般也不存在什么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问题,此案没理由不公开。

据报道,2011年9月,王烁因涉枪案被公诉至东城法院。东城法院该是本案司法公开的直接义务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要求,司法需要全面公开,不能选择性公开,要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公开范围包括“立案公侯高俊杰开、 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可见,任何普通公众都有权利向东城法院了解王丹妮米洛烁涉枪案的相关情况,究竟判了没?判决结果如何?如果没判,案件又到了什么阶段?更何况拥有采访权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接受媒体的舆论监督。对于社会关注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发布会、招待会、通稿、法院公报、互联站等形式向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王烁涉枪案本身就是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案件。司法机关理应主动将王烁涉枪案相关情况予以发布,而不是“千呼万唤仍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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